买到事故二手车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有人购买汽车用于代步,有人购买汽车用于商务,一般而言,大多数人在买车时更希望购买新车,但当购买“豪车”时,很多人考虑性价比,会考虑购买二手车。但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车况良莠不齐,当我们购买二手车时遇到了事故车该怎么办呢?
王女士(化名)为了生活需要,于2021年5月在精品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A4。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王女士须向昆山精品车行(化名)支付购车款226000元,昆山精品车行向王女士交付二手奥迪A4,合同中昆山精品车行承诺该车“无泡水、无火烧、无抵押、无重大事故”。
王女士向昆山精品车行支付了购车款,然王女士在2022年想要将该车出售时,被告知该车发生过重大事故,便自行去检测,发现车身纵梁多处开裂、安全带及气囊有修复拆卸痕迹功能已失效等。王女士在检测后找精品车行要求退车还款遭拒,精品车行在提供给王女士的出险记录并未有上述事故检测所现问题描述。
基于上述事实,王女士认为精品车行在出卖该车辆时故意隐瞒车辆为事故车的情况,致使自己购买了该车,精品车行欺诈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王女士的要求,故于2022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
1.撤销原、被告签署的《购车协议》;
2.被告退还购车款226000元; 3.被告向原告赔偿三倍购车款678000元; 4.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一、案涉车辆是否属于事故车?
被告将二手车交付给原告时,车辆的出险记录仅载明车辆有小修、更换过前保险杠。原告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时,发现车辆纵梁多出开裂、安全带及气囊有修复拆卸痕迹功能已失效等。后被告对检测结果不予认可,故对案涉车辆进行了司法鉴定。
鉴定结果:
案涉车辆发生过事故,撞击部位为正前方,导致车内所有气囊及安全带发生过起爆;维修或更换的零件明细如下:主气囊更换起爆芯、安全带、电池包线路位置均维修过,中冷器及水箱水管接头进行过更换,行车安全无法保障,存在安全隐患,但维修记录中未涉及相关的维修记录。
基于鉴定结果,法院认定该车属于事故车。至于被告认为双方合同未对重大事故予以明确,该车不属于事故车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二、被告出售该车的行为是否认定为欺诈?
被告在《购车协议》中作出保证案涉车辆无泡水、无火烧、无重大事故的承诺,基于诚信原则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报告有对所售车辆的真实状态进行全面了解及查验、并将车辆事故信息告知消费者的法定及约定义务。虽然被告告知原告案涉车辆有碰撞,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尽己所能对车辆的事故信息进行全面查询并告知原告,未向原告如实披露车辆发生事故经过及受损部位。原告基于被告告知的虚假情况而陷入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购买了案涉车辆,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审判结果
一、撤销王女士与昆山精品车行签订的购车协议;
二、昆山精品车行退还购车款146000元(扣除折旧费用80000元),赔偿王女士678000元;
三、昆山精品车行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拆卸费。
律师说法
一、本案是消费者受到欺诈而购买商品的典型,消费者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行使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第152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即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本案中,王女士起诉的时间为2022年7月,购车时间为2021年5月,虽经过一年,但撤销权的起算点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王女士是在2022年想将该车再次售出时,才知道了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情形,故未过除斥期间,王女士有权行使撤销权。
二、本案被告精品车行是专业从事二手车售卖的个体工商户,无论其出售的车辆是其自身所有还是在第三人产权下,其都该对车辆进行严格的审查,将车辆的车况如实告知给消费者。否则,如销售事实认定为欺诈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